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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中医优势病种应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诊疗方案确切、临床疗效突出、出院标准明确以及符合手术治疗指征,采用中医治疗并达到西医同等疗效的中医病种。经遴选,江西省确定首批121个中医优势病种,涉及骨折、哮喘、中风、妇科、不育类病,其中包括混合痔、颈椎病等常见病,也包含疑难危重和复杂性疾病,如肺癌、胃癌、肝癌等。这些病种采用中医治疗,与西医手术治疗相比,疗效没有明显差异的同时,医疗费用普遍更低。通知指出,各统筹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医保结算数据,通过收集病种、初步筛选、专家论证、发文报备等流程,遴选确定本地中医优势病种,实施动态调整。
据悉,新规既支持发挥中医“简便验廉”优势,降低患者实际费用负担,又能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背景下,让医疗机构获得一定的医保资金结余,用于鼓励临床采用中医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通知还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就医诊疗时以中医诊疗为主,体现特色中医诊疗服务,参保人出院结算后,按统筹区DRG/DIP结算要求上传医保结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