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中医药管理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泸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确定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出21条具体举措,旨在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5个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其中力争1个以上达三级甲等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示范中医馆;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维持在50%以上。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
《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医院,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加强县级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5年,100%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示范中医角”(中医阁)。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到2025年,传统中医诊所达到600家。
《实施意见》要求,做大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增量。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继续实施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基层免费、定向、带编培养一批留得下、用得上的中医人才。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在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市、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置,到2025年,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要求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与康复科建设,到2025年,100%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康复科。在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方面,提出,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在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方面,要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基层医疗机构中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成本和疗效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