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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将全面检测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2019-08-19 [医疗] [医疗资讯]
8月16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公示稿》,对于植物类药材,全面要进行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铅、镉、砷、汞、铜)限度。除此之外,还禁用33种农药。 以下是原文: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修订草案的公示

  • 时间: 2019-08-16 16:31:16

  我委拟修订《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等)。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电话:010-67079532
  电子邮件:zy@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关于《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部分药材品种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

时间: 2019-08-16 16:33:16

  我委拟修订《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品种人参、西洋参、红参、黄芪、甘草、金银花、白芍、丹参、山楂、枸杞子、冬虫夏草的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等)。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电话:010-67079532
  电子邮件:zy@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白芍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丹参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冬虫夏草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甘草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枸杞子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红参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黄芪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金银花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人参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山楂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西洋参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检查项部分).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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