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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里明确指出,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天人合一、调和致中、大医精诚等理念,可以用“仁、和、精、诚”四个字来概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医药文化之间存在一种相互蕴涵、彼此渗透的关系。
首先,中医药文化中一直以来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体现的“人文关怀”高度一致。中医思想中所强调的“医乃仁术,无德不立”是将儒家思想与医学本质的结合,其中蕴含了人本主义关怀精神。而“以人为本”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的基本要义,不仅符合精神层面的要求,也是行动的方向。
其次,中医药文化中体现“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关文明的理念相一致。在中医药文化思想的框架里,人类既要顺乎自然界的变化以护养调适,又要认识和掌握人与自然界间的规律,按其规律生存和维系健康。中医药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智慧。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到的“文明、和谐、平等、公正、友善”,则为人们提供了解决生态问题的智慧和总要求。
第三,中医药文化中“大医精诚”的思想道德境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敬业”等要求相一致。“精”就是要求行医者医术精湛,精益求精,不断开拓创新,不断追求新高;“敬业”“诚信”是医德修养的一种境界,要求从业人员心怀至诚,虚怀若谷,在临床诊疗、带徒传承、科学研究以及为人处世等方面以诚立本,杜绝弄虚作假。而“诚信”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人无信不立”,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支柱,也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必须恪守的道德底线。
第四,中医药文化中“致中和”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和谐”思想相一致。中医的“致中和”指中医医家治病,皆要依据如下原则,即人要顺天应时,做到精、气、神和谐共生,保持阴阳相对平衡。中医药文化是“和”的文化。而“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和谐发展”始终属于我们的精神追求。
当代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息息相关的,二者都吸收和借鉴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因此,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支持。可将“精诚”视为对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的要求,将中医药文化中所提倡的“顺应自然”“调和七情”,所主张的“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养生全德”等思想观念作为中医药工作者的行动准则,将对全面提升中医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养,构建更加和谐的医疗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李明哲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