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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放开:3种学习合格后,西医可以开中药
来源:山西省卫健委 2019-12-31 [医疗] [医疗资讯]
近日,山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全省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一年系统学习培训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以下简称《培训考核方案》)。

《培训考核方案》明确了对申请参加中医药专业知识一年系统学习培训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的培训目标、周期、范围、权限、内容、方式和要求。

 

可以看出,山西省此次出台的培训计划,是对之前国家政策的有益补充。通过培训,切实提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规范合理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能力。

 

3种学习方式,须掌握5门必修课

 

此次培训包括集中学习、临床实践以及课外自学的三种培训方式,须掌握5门必修课和2门选修课。

 

① 必修课5门: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经典研读。

 

② 选修课2门:

 

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推拿学》等课程中自选。

 

此外,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到培训承办单位指定的中医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跟师学习。

 

以及依托山西中医“治未病”微信公众号开通的网上学习平台,自学相关课程,掌握中医临床专业及其他知识,并开展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

 

须学满480学时,80分以上为合格

 

《培训考核方案》提出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年总学时要不少于480学时。

 

同时,结业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笔试成绩占60%,日常考核占20%,临床实践占20%。

 

(1)日常考核由培训承办单位负责赋分:

 

① 全勤参加现场授课者,日常考核满分;

 

② 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

 

③ 两次,扣10分;

 

④ 三次及以上者,零分(课间点名不在位视为无故缺勤)。

 

(2)临床实践分数由实践单位根据个人跟师表现赋分:

 

县级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一年系统学习培训的结业考核,由所属市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培训承办单位和临床实践单位配合实施。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各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发文公布后抄送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西医如何开具中成药的问题在地方出台具体细则,更加可以明确的一个趋势是,并非禁止或限制西医开具中成药,而是鼓励大家学习中医药理论,建立中医辨证思维,在此基础上合理用药,期待未来将在更多省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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