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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紧急通知!医院“疲软”,药店顶上!
来源:搜药 2019-07-03 [医疗] [医疗资讯]
日前,搜药发表的《“抗癌药”进医保了,却买不到了!》热文中提到医疗机构当下一个不提气的现象:现如今,政策明令要求纳入医保范围的部分抗癌药品,在医疗机构买不到、医保难报销等问题。这一现象让癌症患者颇为不满。然而,事情在一份“紧急通知”中发生了反转——零售药店被派上了“战场”!

医院缘何靠不住

 

日前,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积极解决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中强调,近来,国务院“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落实过程中,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医疗机构不供应或供应不足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期针对此类问题开展了督查、调查。

 

《紧急通知》中表示,经调查,现已明确各省、市地区在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执行落实过程中现存四方面问题:

 

一、个别定点医药机构供应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种类不全,无法满足参保患者的全部用药需求,参保患者无法在定点医院购买使用,通过药店等其他途径购药的费用,由于部分市无相关政策,导致无法实现医保结算;

 

二、异地安置人员按就医地政策购买使用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的医疗费用,参保地未予医保结算;

 

三、部分市无法实现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基本医保、大病(额)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四、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参保患者无法了解可供应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各市要针对上述问题逐一开展自查,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一解决。

 

 

 

零售药店,顶上!

 

对于此,为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相关工作。《紧急通知》中决定:

 

 

一、完善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结算管理。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等因素,及时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或实行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医疗费用单独结算,主动配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保证药品供应;

 

 

 

二、定点医疗机构供药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注重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供应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双通道”模式。

 

并且,要及时启动定点零售药店供药及结算,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不得少于2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合理用药的监管;

 

三、加强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做好用药资格确认、医师处方管理、购药登记结算等相关经办服务工作,准确掌握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的供应结算情况,并及时报送医保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大病(额)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积极研究推进国家谈判抗癌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医疗保障局将会同各市抓紧开展相关信息系统改造。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前,各市应抓紧完善相关结算办法,通过手工报销等方式,做好异地就医人员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前,各市要按照《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2号)相关要求,做好新农合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药品保障和费用结算工作。

 

辽宁省此份《紧急通知》中强调,解决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近期国务院督查的重点内容。

 

各市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省医疗保障局也将加大工作调度督导力度,适时通报各市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将予以约谈和通报。

 

针对此份文件,不难看出,辽宁省正下大力气解决“一粒上千,一盒上万”的抗癌药物在进入医保后,却无法在医院购买这类真实存在的情况。

 

其实,对于抗癌药品供应保障方面,不止辽宁出台了新政,近期,国家医保局也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也放了话……

 

 

 

不得以“费用总控”为借口

 

随着抗癌药进医保后,在医院买不到和报销不了问题显现。对此,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近日回应称,国家医保局已经明确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为由,影响谈判抗癌药的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

 

熊先军说,国家医保局注意到,报道中引用的相关数据是去年12月中旬的。“客观地讲,当时确实存在着抗癌药进不了医院或者报销不了的问题。”。

 

熊先军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加强调度,督促各省按月上报进展情况。据介绍,从目前各地上报的情况来看,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截至3月底,累计报销人次达到20.94万人次,报销金额10.58亿元。

 

并且,国家医保局今年将在降低药品费用方面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把更多临床价值高、药物经济性好的药品纳入目录,同时开展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通过以市场换价的方式切实降低药价;

 

二是进一步扩大集中采购规模,通过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评估,继续加强试点情况的监测和指导,启动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让更多的地区、更多药品参加到集中采购中,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集中采购的政策福利。

 

以上,无论是辽宁新政还是国家医保局的回应,都是值得庆幸的,因为抗癌药品保障落于实处已经成为了政策优先级。

 

并且,此前有媒体认为,政策的指向原本只是依靠政府与医院,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抗癌药物纳入医保。但如今,这个社会尤其是癌症患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医院显然让众人大失所望。

 

欣慰的是,此次政策明令要求药店“上战场”,可以看得出,药店行业正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也彰显着医改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让老百姓用得起好药,是国家努力在做的事。而药店要做的,是让患者把药物使用好、使用得合理恰当。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药店行业不可替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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