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1、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
2、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
3、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
4、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
其中,第三点要求明确规定,除了中医类别的医师,其他医师需要经过中医药专业知识系统学习并考核合格,才能开具“中成药”处方。
也就是说,西医不能随便开具中成药处方了,需要在考核合格后,才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进一步解读的话,可能就是:不能开中成药的大夫,如果开了中成药处方,一是超范围执业;二是由此出现任何疗效、安全问题都会存在法律方面的更严厉的追责。
西医不经培训合格不能开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很多人类推说,中医也不能开具西药处方吧?!答案却是否定的。
我国《中医药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第十六条规定,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
由此来看,没有明确规定中医专业医师不能开具西药。换句话说,中医处方西药是可以的。
由此可见,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开展相关诊疗活动,并不受科室限制。
但,这个培训、考核具体如何实施,国家有关规定在哪里,一直没有对外公布。
没有官宣的推测总是让大伙心里没底,于是,地方出具的各种政策就成为借鉴和参考了!
三大类西医可开中药,山东有口径仍模糊
9月4日,山东省卫健委下发《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规定。
这一通知在“规范中医药处方管理”中提及,符合一定条件,西医可以开中药。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8月30日全国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知》提出的加强目录外药品处方管理要求主要用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县级(二级)医院暂不做硬性要求。
1、中医类别以外医师在《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相应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当前三级医院的非中医类执业医师,没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几乎不存在了。他们在教育阶段和继续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的,是一节课,还是100多节课,学的是什么内容,都没有规定,就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那,出台培训要求有何意义???)
2、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基层医疗机构是二级一下的呗,他们比三级医院的医生更熟悉中药?更会有效组合中药、西药为病人治病?他们都能开中成药,三级的却不一定能开,他们之间到底谁在指导谁呀?)
3、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系统学习是什么概念,谁来明确,怎么明确?目前没有看到有关规定和文件。另外,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中,谁能在如此繁忙的临床工作过程中抽出一年以上的时间来系统学习,仅仅为了一个开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的处方权???中成药与西药混合使用的临床疗效和治疗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做的很足了吗?没有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的高年资大夫和科室主任,有资质做指导和评判吗?如何查房和教学?)
文件有规定“不能”,会议有精神鼓励“培训”
据说,8月30日全国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 相关领导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政策进行了解读。会议强调,合理用药通知下发目的是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理论,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规范,合理使用中成药,而并非禁止或限制西医医师开具中成药。政策制定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中成药临床应有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原则上是没有中药处方权的医生,你准备好了吗?其他省市会是啥动作呢?跟山东看齐?
从医生的处方权来说,争论不休的时候,中成药市场的冲击波却可能来的更早一些。
11月4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通知称:按要求规范开具中成药处方及中药饮片处方的资质,自2019年11月1日起,我院仅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的医师可开具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其余非中医类别医师不能开具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处方。
广东省人民医院作为三甲医院,这个规定非常明确。跟山东的三类医生可开中成药的说法并没有明显冲突。因为医院只管自己这个医院内的事情,不涉及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同时,这个规定也非常明确,不是说法和争论了,而是已经开始实施了。
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这个据说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最高规格的中医药大会,对这一“限制西医开中药”,或者说“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知识”的规定,并没有涉及,是这个事基本不影响中医药发展,还是这个事跟中医药传承创新没啥关系,不得而知。
但,中成药在临床上70%以上由西医开具的说法,在这一规定之后,无论如何不会不对中成药的临床应用和市场产生明显影响的。
在大三甲医院中,据说部分医院的中成药处方中,超过90%来自西医的笔下。
三甲医院,西医能抽出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的高年资、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夫,不说没有,肯定不多。三甲医院,临床查房、临床治疗指导,高年资大夫、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如果没有时间和精力花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他们是无法指导那些经过培训合格的低年资大夫的。咋办?
合理用药、重点监控品种、辅助用药目录、医保目录品种招标等现实情况下,医药系统的反腐持续升级,如果这些都是西医限制处方中成药的基础条件,那还不如直接说,中成药的临床灰色地带或有色地带太严重了。
单纯从临床应用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来表达西医没有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就不能处方中成药的观点,草率了。中成药是工业化产品,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不良反应监控,使用说明书的严格规范,如果都是真的,还需要区别三级医院的西医大夫与基层医疗机构的那些中医师的医药学术素养吗?
当然,蛋疼的不只是想处方中成药的三级医院的西医们,更多的是中成药市场,临床如果不怎么处方中成药了,药店那些非处方药的中成药会更好卖?还是会受冲击?
还是等官宣?还是各省市的具体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