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纳入《目录》的中药配方颗粒按“乙类药品”管理,国家和自治区集中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以集采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后将有力减轻广大患者用药负担,更好地满足西藏群众和临床用药保障需求。(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