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加强木本粮油、木材、竹材、森林药材等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鼓励林业大省、大市、大县培育林业支柱产业。
《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要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