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提出,要构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7年,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完成中医馆内涵建设,1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100%的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保健、疾控(卫生监督)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能力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服务提升、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名中医下基层、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到2027年,组建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治未病、康复、老年病科、儿科专科联盟,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90%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老年病科、儿科设置实现全覆盖。每个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能够开展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8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开展5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多种方式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国家级名中医每季度下基层不少于1次,省级名中医不少于2次。做好巡回医疗工作,县级巡回医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乡级巡回医疗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村级巡回医疗原则上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65 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