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区9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5%左右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成社区医院50所。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30%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规范开展6类10项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5%的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